厦门医保统筹账户的报销规则如下:
门诊报销模式改革。新《细则》将门诊统筹报销模式由“三段式”简化为“两段式”,即参保人门诊无须用完个人账户资金,达到起付标准后,即可进入统筹报销。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抵付门诊起付标准及起付标准以上个人自付医疗费用。通过简化门诊报销流程,扩大了享受统筹基金的人群,提升了参保人门诊保障水平。
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目前,厦门市一个年度内职工和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50万元和40万元,《细则》将职工和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至110万元和50万元,叠加基本医保后,综合保障水平分别达到120万元和60万元,进一步提升了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有效防范参保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以上是厦门医保统筹账户的报销规则,具体的报销金额和比例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医院、地区和政策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医院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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