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天左右
1、挂失。《居住证》遗失的,执政人应当及时向受理部门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分为电话挂失和书面挂失。书面挂失为正式挂失形式,可先进行电话挂失,再进行书面挂失,也可直接进行书面挂失,书面挂失应当填写和提交书面挂失登记表,出示持证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并提交复印件。
2、补办办理。书面挂失手续后30日内未找回《居住证》的,持证人员可向受理部门申请办理居住证。
3、提交补办申请,受理部门审核补办。受理部门审核同意的当场出具《办理<佛山市居住证>通知书》,补办应当提交补办申请,持证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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