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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划破64辆厦门公共自行车坐垫,被行政拘留10天, 你怎么看?

2025-06-11 6 51kk

一男子划破64辆厦门公共自行车坐垫,被行政拘留10天, 你怎么看?

64辆公共自行车的坐垫,加起来也就几百块钱,为了几百块钱被拒10天,还留了案底,这牢坐得真是不值。

男子只针对公共自行车的坐垫来泄愤,从这点来看应该是有现实起因的。或者是公共自行车曾经碰伤过他,又或者是公共自行车曾经令他难堪,等等之类的吧,具体原因我们就不得知晓了。

一男子划破64辆厦门公共自行车坐垫,被行政拘留10天, 你怎么看?



按照《刑法》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3条规定,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按该条例第8条规定,责令行为人赔偿损失。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6岁的人犯本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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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面这个规定来看,处罚并不是很重,可能是按照犯罪金额和社会影响来衡量的。首先,犯罪金额,公共自行车的坐垫成本单价应该不足10元,64个也不过区区几百元。其次,公共自行车的坐垫被划破,原则上讲不影响到其他用户使用,充其量就是坐着没那么舒服,况且市面上公共自行车很多选择,其他用户可以选择没有被划破的使用。至于社会影响就更谈不上了,所以这也许是没有从重处罚的原因吧?不过相信除了拘留,罚款也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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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得来说,是一个可能被公共自行车“伤害”过的年轻人,由于自己的不理智,引发了一些不理智的行为,以此泄愤,最终获得了应有的处罚。现代人生活压力大,情绪不稳是常有的事情,越是这样的人越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不要一时被愤怒冲昏了头脑,干出一些不理智的事情,最终只能自己背负后果,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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