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电动摩托车上牌流程
上牌材料
① 电动摩托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非本地居民须同时提供身份证和本地居住证原件);
② 电动摩托车销售发票等来历证明(购车正式增值税发票);
③ 电动摩托车产品合格证;
④电动摩托车3C认证证书;
⑤属于委托代理人(或本单位工作人员)代理的,车主应填写《非机动车业务委托书》,代理人(或被委托人)还应提交身份证明原件。
上牌流程
(一)受理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窗口直接申请并交验车辆,窗口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告知应补齐的材料或不能受理的原因。
(二)审核
确认非机动车,核对车架号拓印膜;
(三)
审批 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当场核发送达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上牌地点
海沧交警大队(海沧区兴港路1899号)
集美交警大队(集美区杏林湾路1699号)
同安交警大队(同安区城东工业开发区洪塘路106号) 翔安交警大队(翔安区新店镇新莲路26号)
厦门岛内禁摩,岛外(集美、海沧区)不禁摩。厦门禁摩算是全国最严,早在1999年就开始施行“禁摩令”。抓住就扣6分,罚款15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除了禁摩托车外,也禁止超限的电动车;
岛内:思明、湖里;岛外:同安、翔安、集美、海沧。 然后回归正题,厦门岛内很早就“禁摩”了,岛外可以骑行,但偶尔遇到单双号的“限行”,那时被禁号的摩托车也不可上路。 如今,厦门警方不断整治摩托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摩托车,还有超标的电动车也在严控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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