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市陪产假的规定是什么?
陪产假在厦门市的劳动法律法规中没有特别的规定,实际上是作为一项政策而不是法律规定在实施,根据《计生条例》和计生部门的有关做法,各单位都应该有男同志的陪产假的。一般的是7天,如果是晚育,男同志可以有一个月的陪产假。
办理程序如下:女方办理婚育服务证后,到男方单位盖章,由女方单位出具产假证明,证明中要表明女方是晚育,可享受三个月的产假,愿意将一个月的假期转给男方。证明送交男方单位后,一般就可到劳资部门办理休假手续了。
注明:此证明一般是在孩子出生后几日内开具,以便提供孩子的准确出生日期和休假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