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回答。滴滴平台原来是一家信息发布平台,属于网络信息发布公司,这一点,其实是学了货运汽车找车找货网络平台的。
早在十多年前,就有公司建立网络汽运信息发布平台,在上边会有货物运输信息,货找车,或者是车找货,慢慢形成会员制,按年或月缴纳一定的会费,就能发布自己的需求,或看到自己的需求,双方通过电话沟通达成交易。
因为只是发布信息,并不收取运费,所以只是一个信息发布公司,也不存在什么合规的要求。
原来的滴滴公司就是这样的信息发布公司,为有出行需求的人,发布出行信息,实现共享出行。当滴滴公司做大后,由发布信息的所谓司机抢单模式,改成现在的派单模式,看越来只是很小的改变,但这一改变则完全改变了公司的属性,派单模式是滴滴公司收到出行人的出行要约,进行公司的调度,并且收取了出行人的出行费,完全是一家客运公司的行为,成为客运公司,当然就要按照客运企业的审核要求,进行报批、合规等等控制。
原来是抢单模式,只是把出行人的出行信息,按出行人的要求进行如实的转发,就象我们在某BBS上发布招聘、拼车等信息一样,只要不发布反党反政府言论,谁也懒得理你。
以前司机在滴滴平台上看到出行人的出行信息,去接出行人,是司机与出行人的个人行为。现在司机在滴滴这家客运公司的管理下再去运输乘客,则是在为客运公司打工,司机和车辆,当然也要按照运输企业的要求合规了。
现在要打破滴滴公司的垄断,其实并不是要搞一家这样的公司来分滴滴的市场,象美团打车、首汽约车等公司那样与滴滴抢市场,而是要建立一个或多个象货运市场那样的信息发布公司,只提供出行人发布出行信息的平台,不收运费,运费由提供运输的司机按一定标准收取,如按当地的的士标准,也可以打个折扣。
如此一来,平台公司不需要合运输企业的规,司机与出行人也是个人行为,从而完善了出行市场,共享出行方便。
因为目前厦门地区没有正式推出无人驾驶网约车服务,所以在厦门暂时还无法享受到这项技术的便利。
然而,随着无人驾驶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未来可能会有可能在厦门看到无人驾驶网约车出现,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的出行方式。
希望这个答案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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