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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对电动车的规定?

2025-07-12 7 51kk

厦门对电动车的规定?

厦门岛内黄牌电动车可以骑吗?

不能

1、根据《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方可上道路行驶。

  2、2019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国标实施后,消费者购买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应符合国标且获得3C认证证书,方可进行注册登记上牌。同时,2019年4月15日起,所有不符合国标、未获3C认证的目录车型全部作废。在用的已注册登记领取牌证的电动自行车,不再重复登记,可正常上路行驶。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我市对电动自行车采取登记上牌、限量控制、限制通行、违法重罚的做法。

厦门对电动车的规定?

厦门市部分区域是限行电动车的,比如:岛内思明区,在市区路上经常可以看到有电动车禁止通行的指示牌,交警也会随机上路检查电动车。

厦门市电动车限行从2007年1月1日开始,思明区限行电动自行车的区域是:湖滨西路以东、湖滨北路以南、嘉禾路(吕厝路口至莲坂转盘)以西、厦禾路以北(含上述路段)以及文屏路、龙虎山路、文园路、思明南路、思明北路、鹭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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